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1. 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薪資報酬管理機能,本公司爰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設置薪酬委員會。
  2. 薪資報酬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人,一年至少召開兩次常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由一名董事及兩名符合專業資格與獨立性之外部專家組成,並互推兩名外部專家其中一人擔任召集人,召集人對外代表本委員會。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3. 本屆薪酬委員會成員:陳翼良、王怡心、陳樂民等三位委員,委員簡歷請詳董事會
  4.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的角度,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薪酬委員會出席情形

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3位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委員 應出席次數 實際
出(列)席次數
委託
出席次數
實際
出(列)席率
陳翼良 2 2 0 100%
王怡心 2 2 0 100%
陳樂民 2 2 0 100%
總計 6 6 0 100%

薪酬委員會開會資訊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檢討與評估本公司薪資報酬資訊如下:

日期 重要決議事項 決議結果
112.03.02 一、本公司111年員工及董事酬勞盈餘分派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業經董事會通過在案。
二、本公司112年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業經董事會通過在案。
三、本公司112年董事薪資報酬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業經董事會通過在案。
112.11.06 一、本公司112年經理人薪資報酬案執行結果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業經董事會通過在案。
二、本公司112年董事薪資報酬案執行結果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業經董事會通過在案。

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請詳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審計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治理機能,爰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設置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審計委員會成員:王怡心、陳翼良、陳樂民等三位委員,委員簡歷請詳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出席情形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4次,3位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委員 應出席次數 實際
出(列)席次數
委託
出席次數
實際
出(列)席率
陳翼良 4 4 0 100%
王怡心 4 4 0 100%
陳樂民 4 4 0 100%
總計 12 12 0 100%

審計委員會開會資訊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開會資訊、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請詳與獨立董事之溝通情形。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請詳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